律师观点分析
【前言】
诈骗罪作为司法实践中高发的财产性犯罪,因其涉案情形复杂、证据认定难度大,一旦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申请难度较高。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保障犯罪当事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重要强制措施,不仅是辩护工作的“第一战场”,更是彰显司法人性化、精准化办案的重要体现
【案情回顾】
当事人与巫某某合作,接受巫某某的委托负责帮忙摄像、剪辑后交给巫某某,收取每单500-1000元的报酬。因巫某某失信,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助巫某某认证了一个支付宝供巫某某做生意使用。后帮助巫某某注册了企业。后因涉嫌诈骗于2025年10月11日被佛山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通过会见当事人后,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决定无罪辩护:
1. 主观没有诈骗故意;只是负责摄像和剪辑,没有参与巫某某的行为,对巫某某是否诈骗他人不知情,也没有获取巫某某的诈骗款分成。
2. 客观没有诈骗行为;其不负责开拓市场,没有虚构事实,也没有收取客户款项。
【办案结果】
2025年11月7日,陈某某成功释放,避免牢狱之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