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陈程律师代理原告赵某
这是一个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案子,案情比较简单,原告被借调到被告单位,继承了前段工龄,共计20年,直到委托之日,单位已拖欠原告9个月工资,其次原告在职期间,自费、自学考过一系列证书,如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单位按照内部标准,按月发放证书补贴,陈程律师在代理原告与单位沟通时,单位始终主张各项证书补贴20万应当予以扣除。
办理过程:
本案是北碚区人民法院一审,适用普通程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
庭审中,原告主张补偿金额41万,欠发工资、奖金等共计10万,关于补偿金的计算和欠发工资,因单位发放工资经常性会进行拆分,比如本月发去年二月,下月发今年三月,且每个月的工资还有拆分,导致流水非常混乱,陈程律师细致地逐一核对每一笔流水,反复核验数据准确性,并且对部分电子数据类证据进行了公证,被告抗辩证书补贴应当退还,陈程律师通过被告举示的一份证据,清晰指出了证书补贴的劳动报酬性质,不应当退还,使被告没有任何抗辩空间,最终法院采纳我方意见,判决被告支付补偿金41万,欠发工资、奖金10万(已执行到位)
陈程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