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雨律师网

梁雨律师,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任重庆市潼南区旅投集团等企业法律顾问,现任重庆市渝中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

IP属地:重庆

梁雨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6:00-22: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123279002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2023卖淫嫖娼证据相关规定是什么

发布者:梁雨律师|时间:2023年08月31日|分类:法律常识 |487人看过举报


一、卖淫嫖娼证据相关规定是什么

1、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需要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申述,还有民警的抓获记录等等。卖淫嫖娼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对于行为人如果被抓获了,一般处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情节严重也可能构成犯罪。

证据包括:

(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她的陈述中,指认为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和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

(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

此外,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

嫖娼是违法的行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

(一)传唤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二)讯问、查证

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 .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在讯问、查证时,注意应将双方分别讯问、查证。

因此卖淫嫖娼不能只以犯罪嫌疑人自诉的口供作为证据来定罪,它必须还有其他的证据如物证或者现场民警的证词、现场的物证等等,甚至视听资料也是可以当证据,如果证据充分才能认定有卖淫或者嫖娼罪,被判卖淫、嫖娼罪的会被拘留并罚款。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重庆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123279002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6935

  • 昨日访问量

    4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梁雨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