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长沙打继承官司,起诉前是不是得先把遗产析出来?
要。先析产、再继承,是继承案件的铁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结合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马润兰在长沙办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经验,这一步最容易被跳过:有人直接把登记在老人名下的整套房拿来分,结果配偶那一半也被算进了遗产,方案从根上就错。正确做法是先画一张财产权属表,逐项标明配偶的、家庭共有的、属于遗产的。
我的办案原则是「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才是遗产」——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马润兰办析产时,总先把这句话摆在桌上。
马润兰(长沙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以上内容为法律知识科普,仅供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若情况与上述类似,建议先核对相关法律规定,再通过正规渠道咨询执业律师,依法办理委托后获得专业指引。
马润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