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旭律师

  • 执业资质:1210220**********

  • 执业机构: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经济仲裁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可以要多少?

发布者:于晓旭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1日|分类:劳动纠纷 |275人看过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竞业限制法定期限不超过2年,超过2年的部分无效

竞业限制或者保密协议可以单独签署也可以在劳动合同里约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