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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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者:于晓旭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2日|分类:合同纠纷 |228人看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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