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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失火罚款怎么罚?

作者:李亮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8次举报

饭店失火罚款怎么罚

一般不会罚款,但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如果检查属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消防部门可能会罚款或者责令更改。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饭店必须要有消防设施,和消防审批手续。消防手续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必须到期自行去消防队或防火科审核。过期当然是无效的。消防对不办理是正常的,防火科也是可以办理的公安局有个消防科,他们也有权利进行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消防部门进行罚款,应该是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时候才会进行罚款,有可能还会责令更改,如果饭店的安全没有达到标准的话,是很容易发生事故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来电咨询李律师。


李亮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微信同号:17703132361),现为河北河北崇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双学历,学士学位。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张家口
  • 执业单位:河北崇昊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720********2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