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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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样量刑规定

作者:李亮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94次举报
2022-12-05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样量刑规定

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卖淫的,加重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什么是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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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亮律师,现为河北河北崇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双学历,学士学位。李律师长期专注于民事、刑事和非诉案件,擅长公司法、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张家口
  • 执业单位:河北崇昊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720********2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程建筑
河北崇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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