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为购买房产/生产生活今收到 (身份证号: )以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现金出借的人民币 万元整(¥ 元),借款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 个月,月利率 %,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倍(最高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债权人、债务人)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的微信号/支付宝/收款账户:
借款人:李四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借款人:(李四媳妇)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