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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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析

发布者:曾波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686人看过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包括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目前“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什么是涉“两卡”行为?就是指买卖和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两卡”是指:手机卡,包括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

本人代理过的帮信罪案件,大部分均是委托人将自己的银行卡或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然后被他人用于洗钱或诈骗案件收款账户使用,获利很少而触犯刑法,悔之晚矣。当事人普遍文化不高或者是大学生,因为缺乏防范意识导致触犯刑法。

“银行卡是不能出租和转借的,即使是免费转借给他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帮信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后提醒,请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也不要购买!请注意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发现“两卡”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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