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杨铭佳律师 时间:2024年05月05日 118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因被告廖某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原告杜某与被告廖某签订加工协议,该协议约定,由原告杜某按照被告廖某所提供的图纸生产加工相关产品配件,加工费共计48万元。被告廖某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前期费用19万2千元,原告杜某根据双方的约定按时向被告廖某依次交付了产品配件。被告廖某以生产经营亏损、质量问题为由拖欠支付剩余加工款28万8千元,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沟通仍无法解决,原告遂委托本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办理情况及案件结果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详细分析案件具体情况,因双方签订的加工协议内容比较简单,大多数的沟通均采用微信进行沟通,微信聊天涉及的双方工作人员众多,时间长,聊天记录内容特别多。本律师团队认真仔细分析案件情况,筛选和梳理全部聊天记录,充分准备和收集案件证据。后经法院审理,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帮助原告全额要回剩余加工款28万8千元及利息。
律师点评
实践中,许多企业及个人缺少警惕意识,往往以口头达成的协议作为凭据与对方发生经济往来,最后导致款项难以收回。因此在日常经济往来中,应当尽可能保留书面凭证(包括合同、聊天记录等)等证据。证据对于依法维权至关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也会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利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