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概况(非诉讼概况): 事件名称:长沙市天心区*祥建筑器材租赁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诉前调解结案无案号) 具体过程概要(含观察、操作、心得等):本案系当事人与被告丹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杰建筑器材租赁合同纠纷。本案中*杰作为丹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既在租赁合同代理人签字也在承租人栏签字,在整理证据过程中发现对方该处瑕疵,因此将*杰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经过雨花区法院的调解下,*杰知悉了其作为被告可能承担的后果,多次磋商,最终当事人同意降低3万的金额要求对方立即支付款项,最终达成调解,并撤销起诉。双方得到了预期效果。 训练内容:参与诉前调解、制作法律风险提示、制作上起诉状、检索相关法律法规并收集证据、制作完整的上诉材料 | |
心 得 体 会 | 本案是我参与的第一个诉前调解结案的案件,该案之所以能够诉前调解结案,离不开被告二的斡旋与努力,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惧怕司法执行的后果,因此在起诉选择被告时一定得慎重考虑,最大化保证诉讼效率。诉前调解工作过程中,主动高效联系对方,联系法官加速调解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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