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珂律师
“迟来的正义就是不正义,及时、合理合法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为王道”
18039936222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债务人失踪怎么追讨欠款?

作者:刘珂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42次举报

一、债务人失踪怎么追讨欠款

1、债务人失踪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债权:

(1)、如果债务人失踪,下落不明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失踪,然后向财产代管人追讨债权;

(2)、如果财产代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财产代管人偿还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二、债权人应怎样行使代位权

1、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是行使代位权的主体,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意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是帮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讨债,而是自己作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

2、代位权应通过诉讼形式行使。当然,债权人以非诉讼形式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同意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并由此而了结其与债务人之间债务关系的,也应当允许;但是如次债务人不同意直接清偿,由此发生纠纷的,则必须通过诉讼解决。

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本案甲公司仅能就乙公司拖欠的30万元货款向丙公司主张代位权。

4、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失踪的,下落不明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失踪,然后向财产代管人追讨债权;代管人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


刘珂律师 已认证
  • 18039936222
  • 河南锐达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平台积分

    535分 (优于70.7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篇 (优于85.22%的律师)

版权所有:刘珂律师IP属地:河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3174 昨日访问量:1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