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师凡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湖北

邓师凡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湖北董永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5927433103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邓师凡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 |373人看过举报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不过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武汉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5927433103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63363

  • 昨日访问量

    2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邓师凡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