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办理了结婚登记,系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为规范和约束双方的行为,促进夫妻双方关系和谐和家庭和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双方平等和谐的原则,双方自愿制定本协议如下:
一、夫妻之间应相互尊重、互相包容、对彼此忠诚,共同抚养孩子,共同赡养老人,遇到家庭大事应当互相协商,共同决定。
二、夫妻之间应恪守忠诚,遵守互相忠实的义务,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不得违反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
三、任何一方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本协议约定:
1. 进行嫖娼、卖淫行为;
2. 违反刑法规定的强奸、猥亵等犯罪行为;
3. 与他人长期同居或以夫妻名义同居及通奸行为;
4. 一夜情等与他人任何的偶然的性行为;
5. 其他任何形式的婚外性行为或婚外情。
四、任何一方出现以下行为,推定违反本协议约定:
1. 与异性在非正常时间段单独在封闭场所且无法进行合理解释的;
2. 与一名或多名异性在宾馆、酒店开房同住的;
3. 与其他异性进行超出正常朋友关系的行为,如接吻、触碰敏感部位等。
五、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自愿向无过错方支付 万元精神损害补偿金。
六、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订,公平公正,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无任何欺诈、胁迫等无效情形。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