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蒙天律师

  • 执业资质:1330220**********

  • 执业机构: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法律顾问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投资合作协议

发布者:李蒙天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2日|分类:合同纠纷 |509人看过

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长沙xxxx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的签订系双方自愿,无任何欺诈、胁迫等合同无效的是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投资、合作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企业生产经营,甲方拟吸收100万元人民币资金作为扩大企业生产经费。双方确认以2万元人民币作为一股,乙方实际出资为       股,即人民币       万元,占总投资的      %(乙方承诺出资将不低于一股,即人民币2万元)

二、甲方承诺为乙方投资资金保本,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承诺将公司经营利润(以公司年终结算的财务报表为准)的20%作为分红,按照乙方出资的比例(即乙方在总投资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乙方不承担公司经营的亏损。

三、本合同投资合作期限为一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协议。双方一致决定继续合作的,须重新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如乙方决定终止合作,须于合同到期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投资款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任何一方如在本协议届满前提前终止的,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乙方出资数额的30%  

六、乙方的出资款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视为放弃合作,并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