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想要立遗嘱的话,也不是说就必须要夫妻两个人共同立遗嘱,如果双方对遗产的分配方案产生了分歧,那作为丈夫和妻子来讲,可以个人立个人的遗嘱,遗嘱中处置个人财产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