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打算离婚的女主找到我,一翻倾诉之后又开始犹犹豫豫,未能委托。
我知道,那些情感的利益的东西又在她的内心作战,我也知道,她的这段婚姻,最终都会走向分崩离析,一别两宽之境。
因为当年,我也是这样,犹犹豫豫、反反复复,但折腾8年后,等在前头的仍是离婚的结局,一有离婚意,难有再初心。
只是,离婚的时机是选择最困苦时,还是最昂扬时。
马伊俐选择了《我的前半生》火得糊里糊涂之时,我也是成功逆袭后处理的离婚。
没有什么原谅谁,我们一个个都是自私的主体,更何况专情的女人,那颗易碎的玻璃心一旦碎了,绝不可能再度粘合,只是离婚前有没有事情需要处理?有没有能力现在就断然离婚而已。
其实离婚,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就像文章和马伊俐说的,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曾经有一个请我代理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的当事人问我:”代理离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
“不会呀,我觉得我很高尚呢,让那些在婚姻中痛苦不堪的人得以解脱,开启新的生活,挺好,委托人也都是千恩万谢呢。”.
执子之手,与子约老,挺好!(结婚)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不错!(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