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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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不够还债法定继承人怎么做

发布者:张志军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258人看过


 在实际社会中有的人在生前可能会欠他人一笔钱财,在尚未还清的时候便意外过世,但留下的有一定的遗产。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如果遗产不够还债法定继承人怎么做?


一、遗产不够还债法定继承人怎么做

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此时就需要将全部的遗产用于还债务,剩余部分就可以不用管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遗产继承包括什么继承

民法典中遗产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此时就需要将全部的遗产用于还债务,剩余部分就可以不用管了,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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