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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父母盖的房,儿子离婚房子有女方的吗

发布者:张志军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308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的,就需要处理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房屋是家庭最为重要的财产之一,而农村房屋与商品房是不同的,那么农村父母盖的房,儿子离婚房子有没有女方的?

农村父母盖的房,儿子离婚房子有女方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房屋是父母盖的,房屋是父母的财产,儿子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分割父母的财产,所以女方是不能要求分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房屋分割的一般处理情况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6、关于双方享有共有权益的公房,分割方法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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