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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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贩卖判刑标准

发布者:张志军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5日|分类:刑事辩护 |369人看过


银行卡贩卖判刑标准

银行卡作为我们重要的工具是不能进行贩卖的,但是有的人还是冒着违法的风险进行贩卖银行卡。那么。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行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量刑呢?

银行卡贩卖判刑标准

倒卖银行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最高能判处10年。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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