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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是多少

发布者:张志军律师|时间:2019年05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379人看过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是多少

离婚后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是会被对方要求每个月给抚养费,但是对方要求的抚养费数额很高,在听到了抚养权方要求给的抚养费数额后,非抚养权方也觉得压力很大,而且觉得对方要求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是多少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不可机械的适用法条,据此来确定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的标准,这可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一定的调整,具体可以查阅和咨询相关资料,人士。另外,即使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当中已经确定,还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的。如原定的抚养费根本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了;也或者说因子女上学或身体患病远远超过了预期的开销等等。

在离婚后孩子的父母对于抚养费的数额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就应该要能够根据法律对于抚养费的要求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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