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刘某与于某缔结婚姻关系后,于某先后因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入狱,对家庭造成极大伤害并对刘某有暴力倾向,刘某遂委托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索要孩子抚养权。
本案作为离婚案件与其他离婚案件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现就特殊的地方做出以下说明:
1、本案管辖权问题,民事诉讼案件确定原告就被告的管辖权原则,但也有例外,其中之一便是被告服刑期间,可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本案立案后,被告提前释放,管辖权不变。
3、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纠纷,不适用特殊授权,本案中被告拒不配合到庭陈述且拒收法院邮寄传票,也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