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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婚姻是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体现!

2020年07月22日 | 发布者:韦四强律师团队 | 点击:632 | 1人评论举报
摘要:(律师亲自办理案例有感,为作者原创,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幸福的婚姻是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体现“叮叮叮……”“喂,律师您好!我实在过不下去了,男方又打我了,我这次要坚决离婚……”,电话那头,一个女人的声音发出来,伴随着

(律师亲自办理案例有感,为作者原创,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


幸福的婚姻是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体现

“叮叮叮……”

“喂,律师您好!我实在过不下去了,男方又打我了,我这次要坚决离婚……”,电话那头,一个女人的声音发出来,伴随着抽泣声……。我的内心十分沉重,我深深的知道,又一个家庭悲剧在重复上演着,又一个曾经幸福的家庭即将走向毁灭……

接下来就是办理委托手续、拟定起诉状、立案、法院开庭。一桩坚持了三年的美满婚姻,曾经是浪漫的、美好的且对未来充满期望的婚姻,而进入到离婚程序,此时此刻,婚姻显得多么的脆弱,受害者也是显得多么的无奈与无助。律师能做的,就是提醒当事人,“同船过渡,五百年修”,既然走到一起也是缘分,需要郑重考虑离婚的利弊。在考虑清楚后,该离即离,当断则断,因为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婚姻自由与幸福的权利。

开庭当天,我方原告先到,被告方也随后到了。我方当事人坚决要求离婚,然后提供相关证据,家庭暴力报警回执、医院诊断证明(5次哦,还不算没有报警和没去医院诊断的无数次……)、男方之前的保证书、悔过书、小孩出生证明,夫妻财产证明等等。男方自知理亏,该写的保证书也写过了,该承诺的话也承诺过多次了,但,就是做不到,家庭暴力变成了常态。婚姻也不是儿戏,说散就散的,这样最大的受害者是儿女。但为了避免更多次悲剧的发生,双方都同意离婚,关于子女抚养和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也达成了一致性意见,因男方有暴力行为,小孩由女方抚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岁。

孩子是不幸婚姻结下的苦果,破镜是不能重圆的,即使重圆了,裂痕是永远存在的,家庭的分裂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的创伤是无法估量的。所谓“谋生难,谋爱更难”,人们在进入婚姻的围城前要深思熟虑,在进入婚姻的殿堂后,则要加倍呵护,认真经营,若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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