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治|时间:2019年06月12日|211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律师接到原告诉求,请求帮忙辩护被告彭某杨某夫妻驾驶小轿车路口因技术不当,导致我方原告腿骨骨折。尹被告方拒不支付住院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以及被告方保险公司代理拒绝交付赔偿款,致我方原告损失财产人身总计8万元
经过法院判定:
被告在十五日内赔偿我方原告71546.7元
本次案件的代理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办案心得:
本人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参与、承办100件以上案件,其中,成功代理多起集体诉讼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曾经在汉阳法院民一庭实习、工作过,熟悉民事案件办案程序,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擅法为专,律己为道”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