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18年6月,原告与被告签署协议,由原告投入50万元购买被告所开办公司的1%股权,另外又签署四份代持股协议,约定由被告代原告持有股权;协议签订后,原告家人深感被欺骗,遂委托我所代为办理,我所律师陪同原告找到被告,重新签署一份还款协议,约定解除此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代持股协议,并由被告退换案涉款项,由公司作为担保人,在签署还款协议后,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第一期款项后,原告起诉至法院,律师代为调取了被告的婚姻信息,将被告的配偶一起作为被告,一审判决由被告承担还款责任,公司及被告配偶对此负有连带还款责任;此后,被告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其配偶不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在此,律师建议:在对外投资或签署合同时,咨询律师并听取律师的建议,律师介入的时间越早,对当事人的形势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