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燕平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兰上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离婚人身损害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仅提供转账凭证就一定能胜诉吗?

发布者:马燕平律师|时间:2019年12月06日|分类:债权债务 |23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9年5月原告以一份2015年的转账凭证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诉称其于2015年出借20万元给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委托我所代为应诉,并陈述原被告之间并无借款关系,该转账系原告为被告代管工厂期间,退还被告多支付的款项;原告仅提供一份转账凭证,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为法律依据,要求被告承担还款责任;诉讼中,被告搜集大量证据向法庭证明双方之间曾具有工厂代管关系,且被告曾给原告支付过大量款项,在此情形下,法院采纳了被告的陈述,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