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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该如何认定和分担夫妻间共同债务

发布者:刘俊辰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3日|分类:债权债务 |58人看过

离婚如何认定和分担夫妻间共同债务

离婚对夫妻债务的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间共同债务的分担: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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