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琳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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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企业,你必须知道的股权123

发布者:赵琳琳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2日|分类:合伙联营 |1141人看过

本篇幅1552字

创业前签协议设股权,避免纠纷和扯皮


创企业,你必须知道的股权123


一、模式多样

A 创始人唯一

B 1个创始人+多个联合创始人

多个联合创始人

 

二、设置合理的股权比例

    有一人持最大股,并赋予其最终决策权。既为以后引入战略投资预留足够空间,又有主心骨提高企业决策效率。

 

三、公平合理的退出机制

1、法律层面:

股权转让

公司回购股权(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

解散公司

申请破产清算

2、设计层面例如:

(1)一定期限内(比如一年之内),约定股权由创始股东代持。

(2)约定合伙人的股权和服务期限挂钩,股权分期成熟(比如三年)

(3)股东中途退出 ,公司或其他合伙人有权股权溢价回购离职合伙人未成熟、甚至已成熟的股权。

(4)对于离职不交股权,为避免司法执行的不确定性,约定离职如不退股高额的违约金。


四、初创企业股权结构(三大层面:A创始人的股权、B员工的股权、C众筹的股权)

A 创始人的股权:(假设三人)

(1)分配原则:

原则一

股权均分

/

100/100/100

原则二

召集人或CEO

基础上增加5%

105/100/100

原则三

创业点子实行成功

基础上增加5%

110.25/100/100

原则四

重大项目、突破,引进投资等

上涨5%-25%

137/100/100

原则五

全职创业者pk兼职

增加200%

411/100/100

原则六

信誉(来源于曾成功风投)

增加50%-500%

600/100/100

原则七

投入资金的不同

可增加

原则八

重大项目、突破,引进投资等

上涨5%-25%

假设最终三人股权为616/100/100,总的股权即800份,换算得知占股分别为:75%、12.5%、12.5%


(2)退出机制:根据股东的贡献价值,按照一定的溢价或者折扣对股权进行回购。考虑当初购买的价格/最新一轮融资估值后的股价/或根据股权购入价格加合理利息确定退出的价格。

(3)股权、分红权、表决权可分离:即如果一个人出资额较大,可以给他较大的分红权;但是对于承担风险较大的合伙人应当享有更高的股权。

(4)制定协议对股权进行限制:可能会存在合伙人创业过程钟泄露企业核心机密、损害公司利益等。因此必要时在协议中对股权作出明确条款限定。增设股权考核标准,不达标准不可拥有股权等。


B 员工股权: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可过大

VC(Venture Capital风险投资)一般会要求员工持股在VC投资之前完成股权分配,降低VC股权分散率。但到了B轮投资,VC会再次要求员工持股计划实行,因此员工以及创始人股权份额都会受到稀释。


C 众筹股权:(50/200的股东人数受限使众筹股东无法体现在工商登记上)

方式:

(1)委托实名制股东持股:实名制股东与其他众筹股东签订协议。

(2)通过持股平台持股:平台可以是有限合伙或者有限责任公司。

众筹股东可利用普通合伙人的身份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即持股平台。


D 期权池 — 企业初创的激励制度之一

(1)期权与股权不同,股权代表所有权,期权代表的则是在特定的时间、以特定的价格购买特定所有权的权利,它可被视作是员工与公司之间关于股权买卖的一份合同。行权之后获得的股份是普通股。

(2)预留一部分股份作为引进高级人才的激励,如果不预留会导致将来进来的高级人才如果要求股份,则会稀释原来创业团队的股份,这会造成一些问题。

(3)期权池越大,对员工和风投VC的吸引越大。(4)VC会要求在投资前就设立期权池,在投资后期权池也要同比扩大。

 

结语:先小人后君子。无数诉讼纠纷告诉我们,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扯皮,合伙人创业之前应当先签署协议。


  Best Wishes


知法懂法,严控风险—Anna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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