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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的条件?

作者:冯静律师时间:2022年04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5次举报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

3、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比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7、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应当由夫妻共同领养。

8、无子女的领养人可以领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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