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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艳茹律师
执业资质:1130920**********
执业机构: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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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柴艳茹律师|时间:2018年09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51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原、被告之间签订《承兑汇票转让协议》,约定被告给付原告承兑汇票,并保证该承兑汇票能够兑现。二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向被告穆晓明账户打入承兑现金600000元,后该承兑汇票被拒付,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任何协议书的签订均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除非有证据证明签订之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存在,或者协议存在无效的情形,均应当认定合法有效。
合同原则是要求契约双方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善意履行,诚信履行,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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