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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郭威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457人看过

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房产问题一直备受大家关注,尤其随着现代社会财富的增加,一对夫妻拥有一套甚至多套房产的情形非常普遍。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购买、从父母处继承或受赠取得。不同取得形式所获得的房产,其产权归属问题均有相应的法律明确规定。但婚姻不仅是物质的聚合,还是情感的结合,对于房产的分配相当程度上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比如婚前取得的房产,另一方要求婚后加名,使其变成共同财产。

       因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于房产在夫妻之间的分配问题,就至关重要,如果处理不好,甚至会影响夫妻感情。因此有一些夫妻,在考虑购房时,就会选择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一种观点认为,房屋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的证明,如果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就意味着购买房屋赠与未成年人,离婚时就作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不算共同财产。

       另一种观点,也是我倾向的一种。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登记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夫妻离婚时不能简单的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还是要注意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真实意思确实向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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