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东方律师事务所胥童祥律师收到当事人宋某家属赠送的锦旗,上书“扶危济困,依法维权”,以表彰其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的卓越表现。历经两年艰难诉讼,胥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高度责任心,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赔偿,彰显了法律对公民健康权益的有力保障。
承办律师: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胥律师
案件简介
2023年,宋某因突发“恶心、气喘、胸闷、胸痛”等症状前往某A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然而,治疗期间病情未缓解,宋某被紧急转至某B医院后确诊为脓毒血症、重症肺炎等,经ICU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遗留长期后遗症需持续康复治疗。家属认为A医院存在误诊延误,遂委托东方律师事务所胥童祥律师代理维权。
专业剖析:抽丝剥茧锁定过错,司法鉴定奠定胜局胥律师团队接案后,全面梳理病历资料,结合医学文献和诊疗规范,发现A医院存在关键过错:未充分鉴别诊断:A医院未对脓毒血症等危重病症进行必要排查,违反《民法典》第1219条关于“充分评估病情”的诊疗义务 。
延误转诊时机:患者症状持续恶化时,未及时建议转院或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导致病情加重 。经司法鉴定机构认定,A医院的诊疗行为与宋某的损害后果存在同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50%。这一结论为后续索赔提供了核心依据。
诉讼策略:精准计算赔偿,高效化解争议
胥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围绕以下赔偿项目展开主张:
医疗费、护理费:涵盖ICU抢救、康复治疗等实际支出;
残疾赔偿金:根据后遗症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患者长期康复的身心痛苦 。
通过多次开庭,为宋某争取到涵盖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等在内的全额赔偿,充分弥补其经济损失。
律师感言
天津十大口碑律所胥律师表示:“医疗损害案件的核心在于证据链的构建与医学过错的专业论证。本案中,我们通过细致比对诊疗记录、援引权威医学指南,成功揭示医院过错。希望此案能警示医疗机构强化责任意识,也呼吁患者遇到类似情况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