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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6:天津和平妨害公务罪|东方所刑事辩护律师精准切入无社会危害性这点,半月取保、最终全案撤案

发布者: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2026年09月16日 13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某年4月,天津和平区当事人因酒后与人发生口角冲突,被路人报警处理。辖区公安民警依法出警处置纠纷过程中,当事人因酒后意识模糊、情绪失控,存在口头争执、轻微阻碍民警执法的行为。事后,公安机关以当事人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并于同年4月11日对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当事人被羁押于天津市和平区看守所。

  妨害公务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刑事犯罪,一旦定罪,不仅会留下终身刑事案底,还会对当事人的就业、升学、征信、公职从业、子女政审等产生持续性负面影响。案件案发初期,当事人被羁押,与外界完全隔绝,对案件定性、执法流程、自身行为法律后果均无清晰认知。当事人远在外地的家属收到公安机关送达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后,极度焦虑慌乱,既不了解天津本地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也不清楚侦查阶段如何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更不知道如何通过合法途径降低案件负面影响、争取无罪或撤案结果。家属在多方咨询、对比多家法律服务机构后,深知刑事案件黄金辩护期集中在侦查阶段,专业律师的早期介入直接决定案件走向,最终全权委托东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全程承办本案辩护工作。

  侦查机关初步认定,当事人当众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扰乱公务执法秩序,符合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从常规办案口径来看,酒后阻碍执法极易被认定为具有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多数同类案件会顺利移送审查起诉、最终定罪量刑。但东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在初步研判案情后,敏锐发现本案存在重大辩护空间,案件情节显著轻微、无实质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恶性极低,完全具备取保、撤案的核心条件。

二、办案经过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是证据固定、事实认定、强制措施变更的关键窗口期,一旦证据固化、侦查终结,后续辩护难度将成倍提升。东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始终坚持“侦查阶段前置辩护、全流程精细化把控”的办案理念,接受家属委托当日,即刻启动全套辩护工作,抢抓案件黄金救援期。

  第一,紧急会见当事人,全方位还原案件客观事实。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携带执业证件、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前往和平区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鉴于当事人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记忆片段模糊、对法律认知薄弱,律师耐心细致逐一向当事人核实案发时间、地点、冲突起因、执法过程、当事人具体行为、是否存在暴力抗法、是否造成民警受伤、是否扰乱公共秩序等核心细节。同时,律师全面了解当事人到案后的供述笔录内容,逐一核对供述瑕疵与疑点,纠正当事人对案件的错误认知,稳定其供述心态,确保后续案件事实认定客观、真实、完整。通过多次深度会见,律师精准锁定本案核心亮点:当事人无暴力袭警行为、未造成任何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整体行为不具备刑事犯罪所需的社会危害性。

  第二,专业法理研判,精准锁定无罪、轻罪辩护切入点。结合全案事实与法律规定,东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召开专项案件研讨会议,集体研判案件定性,梳理出三大核心从轻、无罪辩护理由。其一,当事人涉案行为系酒后情绪失控所致,并非蓄意对抗执法,醉酒状态下当事人对自身行为的辨识能力、控制能力显著下降,主观恶性极小,无故意妨害公务的犯罪主观故意;其二,从客观后果来看,本案无人员受伤、无财物损毁、无围观群众聚集骚乱,未造成任何实质性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达不到刑事犯罪的入罪标准;其三,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此前无任何行政、刑事处罚记录,一贯表现良好,本次行为属于偶然突发事件,对其采取羁押强制措施无必要性,变更取保后绝对无逃跑、串供、再次犯罪的社会危险性。

  第三,快速撰写专业法律文书,及时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为最大限度缩短羁押周期、尽快解除当事人羁押状态,律师在固定全部有利事实后,连夜撰写高质量《取保候审申请书》,结合本案主观恶性小、客观危害轻、无社会危险性、初犯偶犯等核心情节,结合天津本地同类裁判规则与执法尺度,充分论证本案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详细阐述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于4月21日正式向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递交书面申请,同步与承办民警当面沟通案件意见。

  第四,全程持续跟进沟通,推动办案机关全面客观审查案件。文书递交后,东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并未被动等待结果,而是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案情,补充提交法理分析意见,重点向办案机关阐述“刑事犯罪需具备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核心裁判逻辑。明确本案仅为轻微口角争执,属于一般性治安纠纷范畴,尚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过度刑事追责既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不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建议公安机关审慎处理,不予刑事追责。

  第五,取保成功后持续跟进,全力争取全案撤案。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后,辩护工作并未终止。律师继续深挖案件细节,持续向侦查机关提交专项辩护意见,反复论证本案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刑事犯罪,建议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彻底消除当事人的刑事风险,杜绝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留下犯罪记录的可能性。

三、案件结果

  在东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专业、高效、持续的辩护推动下,办案机关全面采纳全部辩护观点,认可本案无实质社会危害性、当事人主观恶性极低、情节显著轻微的核心事实,依法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在被羁押短短十余天后顺利走出看守所,恢复人身自由。

  取保期间,律师持续跟进、反复沟通、层层递进递交辩护意见,最终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作出正式撤案决定,全案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本案最终实现不移送审查起诉、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无案底、无政审影响的圆满结果,彻底挽救了当事人的个人声誉与人生发展轨迹。从家属正式委托律师到当事人成功取保仅用时半个月,从立案侦查到最终撤案全程高效办结,充分体现了东方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极速响应、精准研判、全程把控的硬核办案实力。

  本案充分印证,大量轻微刑事案件并非必然定罪处罚,侦查阶段专业刑事律师的早期介入,能够精准区分治安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挖掘案件无罪、轻罪核心情节,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遭遇刑事拘留、刑事立案的当事人及家属,切勿消极等待、盲目焦虑,务必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刑事律师,抓住侦查阶段黄金辩护期。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专注各类刑事疑难案件辩护,擅长从细微处挖掘案件突破口,成功办理多起取保、撤案、不起诉、轻判案件,有刑事纠纷可随时咨询、委托我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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