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高密市】张宁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9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A公司诉B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为更好的保证债权的实现,本代理人制定策略主张股东的连带责任,代理人通过详细调查了B公司股东的出资信息,通过调查发现B公司两个股东的注册出资是从C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妻转到两个股东个人账户,然后股东以个人账户打到公司账户,验资完成后第二天全部就转到D公司,因转账时间较久,通过申请法官两次到省城调查银行账户流水取证,查询到D公司又将该笔款项又转至一个个人账户,这个人就是C公司的出纳,且是C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侄子,在另一案中使用自己的账户收取C公司的利息,该出资在短时间内形成一个闭合的环,足以证明股东抽逃出资的事实,最终判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