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莉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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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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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怎么判

发布者:谢莉茵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401人看过

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重婚罪有五种表现形式:①行为人有配偶(已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是两个法律婚的重合;②行为人有已婚配偶,又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在外同居,即先有法律婚姻后有事实婚姻;③行为人与原配和第三人都没有登记结婚,但三者之间都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即两个事实婚姻的重合;④行为人与原配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后,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即先有事实婚姻后有法律婚姻;⑤行为人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与之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第三者”。

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些误区在此澄清下,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民法上已取消了事实婚姻,但还是有限度地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5条,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该规定即视为合法确立的一夫一妻婚姻关系并且刑法上的重婚罪是包含事实婚姻的此外,感情破裂、分居多年都不等于离婚;诉讼离婚期间,判决书未生效则婚姻关系未解除,不得与第三人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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