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律师
陈敏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湖南-永州执业7年
执业年限7
17674627899

服务地区:湖南

咨询我
09:00-20:00

深圳市XX与李XX、陈XX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陈敏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03日 257人看过 举报

2020-09-03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诉两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因被告拖欠其货款,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款59000元;2、两被告向原告支付以欠付材料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9年1月13日起计算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3、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庭审中,原告变更材料款为57500元及利息的起算时间为2019年4月1日。
本院基于庭审查明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李X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XX支付货款57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575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月7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9元,由被告李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基础知识扎实,法律思维严谨、细致,确保案件最大程度的达到最初设定的目标。在处理刑事案件、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合同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永州
  • 执业单位:湖南言讯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1120********4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刑事辩护、侵权
湖南言讯律师事务所
1431120********44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刑事辩护、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