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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峰医生违反医德被免职,涉嫌犯罪了吗?

发布者:夏国栋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 |3258人看过

近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创伤中心副主任医师刘翔峰诱导病人做手术、不合规的化疗、大量卖药卖耗材、甚至切除病人正常器官的爆料引发网友关注。对此医院回应,决定免去刘翔峰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职务,停止其处方权及手术权限。湖南省卫健委已经联合中南大学成立调查组,针对此事进行调查。

刘翔峰医生的违规行为涉嫌犯罪了吗?

针对其切断正常肠管,切除正常患者的胰腺、脾脏的行为,可能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根据网友爆料,刘某在剖腹后未发现肠阻,此时其至少已经意识到自己剖腹探查存在过失,应当及时挽救,但其却执意切下一截正常肠管,此行为系故意伤害行为,与医疗行为毫无关联,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则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同样地,在需要对患者进行化验以确定是否存在癌细胞时,不经化验却直接将胰腺、脾脏摘除,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则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确有证据证明其涉嫌犯罪的,应当刑事立案,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

还有患者家属爆料称,刘某还曾因患者家属拒绝购买止血药而在手术中故意去其他科室借血抹到自己身上,然后谎称病人大出血,诱骗家属买高价止血药;如果这个爆料属实,那刘某完全就是在虚构事实诈骗患者家属钱财,如果其诈骗的金额较大的话,那要以诈骗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同时对于他诈骗所得要全部没收或责令其退赔。

最后其被爆料的其他行为则还可能涉嫌贪污罪和医疗事故罪,所以爆料属实的话,他可能会被数罪并罚。

违规治疗可能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典》有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刘某的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给患者造成了损害的,则必须对患者进行赔偿,此时医院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造成患者重伤及以上的损害后果,并且刘某承担主要责任的,则可能启动医疗事故罪的刑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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