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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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管制,管制的特点有哪些

作者:陈平渊律师时间:2022年12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80次举报
2022-12-19


一、 什么是管制?

所谓管制,指的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进行关押或监禁,但是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刑罚方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38条的规定,判处管制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而违反禁止令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二、管制有哪些特点?

从本质上来讲,管制是一种限制自由的刑罚,其比剥夺自由的刑罚种类要轻得多。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只限制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原居住地工作和生活,

2、 被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要接受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 管制的判决归人民法院,管制的执行归公安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行使判决权和执行权。

从上述特点我们可以看出,管制从裁决到执行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体现了轻刑轻判的刑事政策以及对法院严格依法判决的要求。

三、管制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的刑事犯罪分子。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一些罪行较轻的人在考虑给予适当的处罚时,要注意预防和改造的有效性以及资源的优化。对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没有必要关押,而将其留在社区内接受改造和监督,将有利于其工作和家庭生活,同时也可以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各位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应该已经知道管制的特点是什么了吧。这主要是适用哪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罪刑不重的犯罪分子。此时仅仅是限制了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不是直接进行剥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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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渊律师,执业前曾从警8年,经历侦查、法制等多个岗位,熟悉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流程。现为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宁夏-银川
  • 执业单位: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40120********3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取保候审、海关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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