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王女士是一名通过某家政平台接单的家政服务人员。平台为其投保了《职务服务责任保险》,其中附加的“服务人员意外伤害责任条款”约定,上下班途中意外伤残的最高赔偿限额为60万元。不幸的是,一天,王女士在从雇主家下班返家途中骑单车摔倒,导致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保险公司仅同意按伤残赔偿比例1%进行赔付,与陈女士预期的10%比例相差甚远。
接受委托后,我们围绕以下几个关键点展开工作:
1 挑战无效格式条款保险公司依据合同附件中“十级伤残赔偿比例1%”的约定拒按10%赔付。我们指出,该条款实质上是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且未以显著方式提示说明,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应属无效。
2主张合理赔付标准我们强调,《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明确规定十级伤残对应赔付比例为10%,保险合同中1%的约定明显违背行业惯例和合理预期,法院应采纳通用标准。
3全面争取合理费用除伤残保险金外,我们坚持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全部实际医疗费用及必要的鉴定费,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最后,法院完全采纳我方观点,从最初微不足道的赔偿,到最后的巨大提升,这个结果不仅让王女士感到欣喜,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借此案例,我们也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
1不轻信“低比例”条款:保险合同中低于行业惯例的赔偿比例,很可能因未尽提示说明义务而无效;
2保留一切沟通记录:事故发生后与雇主、平台、保险公司的沟通记录都是关键证据;
3专业律师早介入:保险理赔争议专业性强,律师早期介入可有效识别条款漏洞、固定关键证据,最大化保障权益。
?保险是风险的保障,而不是保险公司推卸责任的工具。我们始终相信,通过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能够帮助客户打破不公条款,实现实质正义。
胡梦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