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真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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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土地纠纷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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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调解书

发布者:罗真义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19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情况:委托人于2016年12月,经中介公司中介在成都市锦江区购买了被告的一套住宅(该住宅因被告按揭贷款而设定了抵押),合同签订后,因房屋涨价原因,被告找了个理由想毁约,为此,委托人将被告起诉至法院,因委托人没有聘请律师其又不懂法也不听法官的依法释明,使得最终的法院判决书很难得到执行。为此,委托人找到本律师,希望得到法律帮助,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了案情,以委托人的名义另行提起了诉讼,并在法院立案后对涉案住宅提出了保全申请,法院依法下达了财产保全的裁定。 

律师点评:同一件事,在有一个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本律师另辟蹊径以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为由向法院提出了诉讼,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最终达成了继续履行合同的调解协议,该协议对注销涉案房屋抵押登记、购房款的支付及办理过户登记时间等均作了明确约定。达到了委托人的诉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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