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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者: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424人看过

  离婚的时候,特别是协议离婚的时候,很多人对财产是没有异议的,就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来,那这个时候是可以签订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对于财产分割是一个法律依据。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离婚后,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多少。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

  1、 首先,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协议无效;

  2、 必须双方亲自签署,不是双方亲自签订的,也属于无效协议;

  3、 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写法了。切忌图省事出现,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已自行分割完毕”等笼统说法。

  4、 在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时,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朋友为了尽快解决离婚麻烦,往往没弄清楚夫妻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就签订协议,这是很危险的。很多人会忘记将贷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权等财产计算在内就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还特意强调各自名下财产各自所有,以致最后后悔莫及。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签订要注意哪些事项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是可以约定的,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不能存在欺诈或者胁迫,不然就可能导致协议无效。协议最好由律师进行审查过,这样才不会容易产生纠纷。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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