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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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专职律师执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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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警察执行职务解释规定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作者:袁超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76次举报

阻碍警察执行职务解释规定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阻碍警察执行职务解释规定的认定标准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一、阻碍警察执行职务最新解释规定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人民警察的职权有哪些?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需要遵守哪些义务?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综上所述,阻碍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非常多,一般情况下阻碍警察执行职务不会被判刑,但公安机关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治安拘留或罚款,如果以暴力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比如殴打人民警察,将以袭警罪追究刑事责任。


袁超律师,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师从央视12频道《法律讲堂》栏目资审主讲人王敏律师,黄骅市第二中学校外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沧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0920********31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