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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网络欺诈怎么办?

作者:周航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98次举报


欺诈的行为一旦确定了那么就会承担法律责任,欺诈也可以被认为是诈骗,网络诈骗的手段很多而且的报警都比较晚了,报警可以在网络上报警也可以在派出所。

遭遇网络诈骗,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

诈骗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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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航律师现执业于湖北楚臻律师事务所。在校期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执业资格,目前执业年限5年以上,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楚臻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5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