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离婚且孩子由自己抚养 小胡同意小方的请求 但要求婚房归他所有 可以补偿小方3万元 这下小方可不同意了 首付是自个儿付的 婚后的部分房贷也是自个儿还的 房产证上也是自己的名字 怎么只3万就要拿走房子了 法院会怎么判呢? 法院最终判决↓ 准许小方与小胡离婚 婚生子由小方抚养 综合购买时的总房价 及首付款与按揭贷款情况 双方对房屋现价的一致意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双方的感情状况等因素 房产归小胡所有 小胡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 向小方支付房产分割赔偿款410640元 小方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 但是 这钱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像文中的案例那样 婚前一方出资支付首付款 按揭贷款购置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在婚姻结束时 该如何分割呢? 别急,往下看 有几个重要的公式: ?首先,确认几个数值 a=首付款金额 b=按揭贷款金额 c=贷款利息 d=离婚时房产价值(可由双方协商确认,或由专业机构评估定价) 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可在贷款银行中查询记录) ?第二,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房价款的比例y y=e÷(a+b+c) ?第三,计算找补金额z 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y÷2 若房屋归非支付首付款一方所有,则z=d-d×y÷2 以上述案例为例,具体结果如下: a=首付款金额=122800元 b=按揭贷款金额=180000元 c=贷款利息=45419元 d=离婚时房产价值=580000元 e=夫妻共同还贷本息金额=203360.55元 y=e÷(a+b+c)=203360.55÷(122800+180000+45419)=58.4% 若房产归小方所有,则小方找补小胡的数额为: z=d×y÷2=580000×58.4%÷2=169360元; 若房产归小胡所有,则小胡找补小方的数额为: z=d-d×y÷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