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洪山区的王先生离世后留下了三份不同内容遗嘱,王先生的妻子和父母拿着这三份遗嘱无所适从,双方闹上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裁决。法院判决该以哪一份遗嘱为准呢?经法院审理,承办法官综合考虑王先生生前遗愿,以及他对父母和子女的扶养义务,依法对王先生的遗产重新作出了分配。判决后,王先生的妻子和父母均服判。
男子留下三份遗嘱“打架”
2001年10月,王先生和李女士登记结婚,因婚后无子女,两人收养了一个女儿作为养女。2020年4月,王先生因病去世。未料,王先生父母和李女士却因王先生生前留下的遗嘱产生了纠纷。原来,王先生生前先后立下了三份遗嘱,且三份内容相互“打架”。
法官综合考虑重新分配遗产
2021年1月,王先生的父母将李女士告上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以他们手中的遗嘱为准,判决王先生名下的房产、公积金都归自己所有。
鉴于此,法院最终综合考虑王先生的生前遗愿,以及他对父母和子女的扶养义务,对王先生的财产重新作出分配。今年4月,法院判决王先生名下的一套房产和17万余元公积金,由其父母和女儿三人继承,各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额。判决生效后,王先生的父母和李女士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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