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2021)鲁03民终718号(案例来源于裁判文书网,均为化名) 一审诉讼请求
甲女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乙男、乙女共同偿还借款112万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乙男、乙女承担。 一审认定事实
乙男、乙女系夫妻关系,甲女系乙男的母亲。
2018年5月2日,乙男与乙女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交易价格为162万元,于2018年8月31日前支付首付款135万元,剩余27万元贷款支付。
案涉房产已经过户登记在乙男、乙女名下,为二人共同共有。
甲女将其个人账户内资金112万元转入卖房者账户为乙男、乙女支付购房首付款事实清楚。 一审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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