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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在自己名下的【共有房产】怎么办?

2021-12-04

发布者:李玉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4日|分类:法律常识 |528人看过举报

可以以配偶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至于房子能不能要回来,要看具体情况了。
如果买家是善意第三人(可以理解为不知道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陌生人),房子也已经过户了,那么房子一般是拿不回来了。
但买房得到的钱,你可以先查封住,这种情况下,法院还是有概率判分割财产的。起码钱保住了。
如果买家是善意第三人,但房子还没过户的。那么一般来说,房子可以保住,但另一半需要赔人家违约损失,这个得自己去算了,划不划得来。当然,也可以一并主张,这部分违约赔偿属于配偶的个人债务,不过因为不是一个法律关系,法官不一定会管。
如果买家明明知道是你们夫妻二人的房子,还买的。比如配偶方的朋友或亲戚之类的。那么无论是否过户,买卖合同都无效。房子可以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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