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玉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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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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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怎么办

发布者:常玉婷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607人看过


   案情简介:被告电话通知,原告和其两名工友一同前往被告处搬运货物。在向被告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原告不慎从物流车上摔下受伤,后被120紧急送到医院救治。住院及在家休养期间,原告花费巨额医疗费用,但被告仅支付部分费用。

     律师说法:原告在被告处受伤后,被告不予赔偿任何费用,后委托进行诉讼,依法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所以如果受伤和对方沟通不了赔偿,及时请律师进行诉讼保障自己的权益。

     原告受雇于被告,原告属于被告的雇员,接受被告的指派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受伤,雇员在工作中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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