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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效劳动合同该如何维权

作者:梁伟健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202次举报

一、哪些合同属于无效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二、劳动者维权流程

双方协商→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证据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是最后的维权手段,如果劳动者在前面两个方法中已经能够解决问题,那么就没必要诉讼了。

三、劳动者维权的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条件要明确。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8.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在此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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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泽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1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知识产权